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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户口迁入攻略
#### 一、常见户口迁入方式
1. "工作调动" 2. "购房落户" 3. "投靠亲友" 4. "人才引进" 5. "投资入户"
#### 二、具体步骤
以下以购房落户为例,简要说明户口迁入的具体步骤:
1. "购房证明" - 购买商丘市内的房产,并取得房产证。
2. "申请户口迁移" - 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
3. "提交申请" - 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或通过网上公安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
4. "等待审核" - 公安机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 "领取户口簿" - 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新的户口簿。
#### 三、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 "婚姻状况证明(如有)"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收养入户手续全解析
#### 一、收养条件
1. "年龄条件":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 2. "身体健康":收养人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 "婚姻状况":单身收养人需无配偶。 4. "经济条件":具备抚养被收养举报 -
申报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2、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收费标准
免收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居民户口簿(城市)6元/本,农村4元/本;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70-3277300-22161
办理地点:市局办证大厅
相关说明:
1、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3、收养人夫妻双方民族不同的,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如一方不能到场的,需签署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新生儿民族确认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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