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办理全攻略

商丘 更新于:2025-01-10 16:59
  • 快乐的明月6P

    商丘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 1. 准备材料 - "户口簿":原农业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迁移证":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 "房产证明":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 "就业证明":就业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 -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 咨询相关部门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最新的政策及所需材料。 -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就业情况下的政策。
    ### 3.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携带以上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 2. "审核材料":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户口迁移":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将开具户口迁移证。 4. "落户":持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到新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4. 注意事项 - "政策变动":不同地区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办理前请务必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 "时限要求":办理过程中,请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相关手续。 - "手续费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费用请咨询相关部门。
    ### 5.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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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海封碱胶带先生

      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完成申请:

      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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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特么想不出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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